公佈欄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 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 院於中華民國108年2月20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164627號函 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