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5日以院臺衛字第1080038834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一、依教育部108年12月9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178897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