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有關國教署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名稱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90083385B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