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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函以,長興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桃園仙谷遊樂區」未領取觀光遊樂執照而經營觀光遊樂業務一案,業經交通部觀光局處分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35條第1項與第55條第4項規定,按「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8條規定裁處並勒令歇業在案,請勿前往旅遊,以維旅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