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有關教育部函以該部86年3月28日台(86)人(一)字第86030517號函、86年6月5日台(一)字第86054323號函、88年10月6日台(88)人(一)字第88111715號書函及該部中部辦公室88年9月13日八八教中(人)字第88530297號書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