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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笑氣根本不好笑!」文宣品,請協助宣導運用
主旨:函轉教育部製作「笑氣根本不好笑!」文宣品,請協助宣導運用。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39822號函辦理。
二、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亞氮」,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0月30日列為「關注化學物質」;教育部製作文宣海報1款(如附檔),請各校結合各項活動協助宣導,另可張貼適當場所供師、生及民眾了解訊息。
三、旨揭文宣品俟教育部寄達後另行轉交,如有相關活動宣導需求,請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http://erp.moe.gov.tw/Poster),下載電子檔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