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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1學年度可申請繁星計畫名單公告
一、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請於111年2月18日第四節上課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完成報名登記,逾期視同放棄參加校內評選。
二、11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三、若本學期未註冊完畢,視同放棄參加校內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