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 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 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4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121006823 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4月1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