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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三年級第二次補考相關事宜公告
公告日期:112年6月7日
主旨:公告三年級第二次補考相關事宜。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十一、十二條。
公告事項:
一、補考時間:112年6月12日(星期一)晚上19:00。
二、補考地點:7115電機三教室。(當日請按座位表入座)
三、補考學生當日請攜帶有相片之個人證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並著制服準時應試。
四、實習科目補考請補考學生直接與任課老師聯繫協調考試時間及評量方式。
五、三年級第一次補考範圍-教師公告注意事項,如下:
(一)專業科目
1. 建築三
(1) 材料與試驗:請自行聯繫顏俊峰老師
(2) 其餘實習科目請自行與任課老師聯繫
★未列入上述公告之實習科目補考:
1. 實習科目補考由該科教師自行辦理,學生請自行連繫任課教師,確認補考方式、時間、地點及攜帶用具。
2. 實習科目第一次補考教師未公告成績者,於第二次補考成績公告時統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