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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動滋券使用及領用資訊
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體育署發放青春動滋券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
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於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1、112年度:出生日期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
2、113年度:出生日期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
(二)領用期程:
1、112年度: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延長至113年6月30日。
2、113年度: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領用
(四)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體育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五)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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