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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及教育部所屬機關、館所113年春節期間 加強校安具體作法
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6431號函「各級學校及教育部所屬機關、館所113年春節期間加強校安具體作法」辦理。 二、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於113年1月18日(星期四)17時前,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二日(含)以上戶外活動(如:登山、健行、畢旅、露營等)情形,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項下「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填報,並持續滾動更新相關資訊,以利掌握學生戶外活動行程。 (二)春節加強校安期間113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3年2月15日(星期四)上午8時。請各校值勤人員每日13時至14時30分至本處網頁左側功能列「春節校安回報」實施線上填報。 (三)請各校依規定登錄值勤人員並更新緊急聯絡人(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及緊急聯繫電話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網址:https://csrc.edu.tw/),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 (四)教育部臺南市聯絡處將不定時抽查各校值勤情形,列入績效評核。各校應即時掌握校園及學生安全狀況,避免發生延誤處理情事。 (五)寒假期間各校如發生校安事件,請確依教育部校安通報作業要點辦理。倘屬緊急事件請以電話即時 (至遲不得逾2小時)回報教育部臺南市聯絡處(校安專線電話:06-2288585)。 (六)請各校確實轉知春節期間值班同仁知悉,每日回報情形(勿提前或逾時)列入績效評核。 三、本案若有疑問,請洽本處助理督導郭俊鴻:228-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