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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令,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按:依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認定)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會出庭,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