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各系所、行政單位請購人事費人員注意:有關本校教職員工出國所適用之稅率
敬啓者:
本校已發生教職員工因出國進修或工作逾二年,
而被本國戶政機關除籍,並通報本校所轄國稅局,
進而國稅局要求以非居住者稅率扣繳其所得之案件;
經洽詢國稅局,自民國102年起,
本國人民適用居住者稅率之要件為:
1.需有國民身份證 2.需在台有戶籍 3.所得年度需在台住滿31天
建請本校各單位,目前若仍有因故滯留國外而仍請領本校薪資所得者,
請先依非居住者稅率申請其所得,避免遭受稅務機關處罰
出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