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訊息-注意事項】大考中心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_集體報名作業通知
109學年度考試簡章於108.08.02起發售,考試相關之試務時程、作業規定及試場規則等事項均明訂於簡章中,請務必詳閱簡章內容。
提醒事項:
一、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兩次考試皆採分散式個別試場播音,全面採用MP3播放器播音。
第一次考試訂於108.10.19(六)舉行,第二次考試訂於108.12.14(六)舉行。
《集體報名作業手冊》及「考試專用密碼」預訂於108.08.15(四)寄送。
二、本中心將提供報名單位作業需用之網路系統,包含「集體報名前置作業系統」及「集體報名系統」,自108.08.16(五)起可由大考中心首頁「109英聽試務專區」之「報名查詢」進入。(一)集體報名前置作業系統開放時間如下:
第一次考試:108.08.16(五)上午9:00起至108.09.06(五)下午5:00止
第二次考試:108.10.04(五)上午9:00起至108.11.07(四)下午5:00止
(二)集體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如下:
第一次考試:108.09.02(一)上午9:00起至108.09.06(五)下午5:00止
第二次考試:108.11.01(五)上午9:00起至108.11.07(四)下午5:00止
三、注意事項:
(一)監試人員須依考生名冊之相片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查驗考生身分,請依往例收取考生相片,並製作考生相片壓縮檔案上傳至集體報名前置作業系統。
(二)本學年度簡章修訂試場規則中有關「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其他隨身物品」、「使用藥物及醫療器材」等相關規定;違規處理辦法增列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之罰則,並依實際作業修訂相關條文文字,請特別留意相關規定。
(三)再次提醒考生,本中心於考試前寄發考試通知,考試通知為非必要入場應試文件,未攜帶至考場亦無罰則,惟為利考生查找試場,仍請提醒考生於考試當日儘量攜帶考試通知。
(四)各項考試將以下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查驗考生身分: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務請各校加強宣導,提醒考生於應試前辦妥相關證件。
(五)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兩次考試合併為一次申請一次審查、審查結果適用於英聽兩次考試,欲報考之考生不分第一次考試或第二次考試,務請於108.08.19(一)至09.06(五)提出申請。
(六)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全面開放冷氣服務,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28度為原則,
開放試場冷氣屬服務性質,若考試過程中發生冷氣服務中斷時,監試人員會採取開窗或
開電扇等措施因應,但考生應繼續應考,且不得針對冷氣故障事由要求更換試場或加分。
考生如因身心因素須於無冷氣試場應試者,須於報名時加註特殊情況,俾便事先安排
相關試務。
(七)為提醒考生英聽考試重要日程,附檔提供本中心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海報電子檔,
請貴單位多加使用,公告於校內網站或公佈欄。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服務處敬啟108.08.07
聯絡人:邱小姐,汪先生
聯絡電話:(02)23661416轉611,612
傳 真:(02)2366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