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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師如有特殊事由須至校外兼課
本校教師如有特殊事由須至校外兼課,請依本校「教師校外兼課、兼職處理要點」規定,於105年1月31日前填寫本校「教職員校外兼課簽辦表」完成簽核,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確實遵照辦理。